運動禁藥次觀看
以實際情況圖解來說明何謂違反運動禁藥管制的11種行為

講述11條違反運動禁藥管制的行為:在運動員的檢體中發現禁用物質或其代謝物或標示物、運動員使用或意圖使用禁用物質或禁用方法、運動員規避、拒絕或未能提供檢體、運動員行蹤資料不實、運動員或其他人員干擾或意圖干擾運動禁藥管制流程;要特別注意的是、偽造文書給予運動禁藥管制組織」或「促使證人做出假證詞」之行為都算干擾、運動員或運動員支援人員持有禁用物質或禁用方法、運動員或其他人員非法運送販賣或意圖非法運送販賣任何禁用物質或禁用方法、運動員或其他人員向任何在比賽中的運動員施用或試圖施用任何禁用物質或禁用方法,或向任何運動員在賽外施用或試圖施用任何禁用物質或任何禁用的禁用方法、運動員或其他人員於賽內或賽外對運動員施用或意圖施用任何禁用物質或禁用方法、運動員或其他人員共謀,也就是運動員或其他人士共謀或意圖共謀的行為、運動員或其他人員與禁賽對象接觸合作,以及最後一條:運動員或其他人員阻礙或報復他人舉報之行為。